“今天凌晨监测到玄武湖点位的空气质量指数显示为轻度污染,主要污染物为一氧化碳,初步分析可能是受凌晨车辆运行影响。”在江苏省南京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的一块电子大屏前,执法人员鼠标轻点,目标点位的大气环境状况一览无余,“目前,系统已经自动将异常情况发送给对应点位,请他们重点关注。”
这是南京市生态环境局打造的非现场监管与精准执法平台,是南京市不断优化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能的又一创新举措。
近年来,南京市把“非现场监管+精准执法”作为优化执法方式的首要任务,采取坚决有力措施,全面提升执法效能,建立了“2+1+N+1”制度体系,通过出台地方法规、制定实施方案、梳理事项清单、打造智慧平台等,以高水平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
出台地方法规
为非现场监管提供法律支撑
“如何将自动监测数据作为行政处罚依据,一直是生态环境执法工作的难点。”南京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综合支队二级主办厉治说道,“以往虽有出台相关管理办法,但自动监测数据应用仍缺乏法律支撑,排污单位、运维单位责任不清的问题时有发生。”
为此,2014年,南京市出台了市政府规章《南京市环境自动监测监控管理办法》,对自动监测数据超标定义、排污单位和运维单位的责任划分、自动监测设备计量检定工作等进行了明确,对自动监测数据应用于环境执法及行政处罚工作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
“近年来,随着《环境保护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等上位法相继施行,对包括污染源自动监测在内的环境自动监测监控工作提出更新更高要求,原《南京市环境自动监测监控管理办法》已不能完全满足非现场监管执法的工作需求。”厉治介绍,“2022年,我们以市政府令形式出台了《南京市非现场执法管理暂行办法》,并于2023年修订出台《南京市污染源自动监测管理办法》,进一步契合上位法新规定,强化自动监测监督检查,压实排污单位主体责任,细化自动监测数据应用管理。”
同时,为推动地方规章落实落地落细,南京市生态环境局积极开展送法入企等活动,针对重点修订的排污单位、设备运行维护机构责任义务,验收备案、数据标记等行为规范,违法行为认定方法等内容进行普法宣传,让企业懂法、守法。
“地方规章的落地,一方面为精准监管、强化数据应用等提供了法治保障,另一方面也为进一步推动非现场监管与精准执法工作建立了法治基础。”厉治说。
构建智慧平台
科技助力“不打扰”执法
近年来,在两个地方规章的支撑下,污染源自动监测成为非现场监管执法的重要手段之一,大幅推进了南京市污染源自动监测工作。“今年,我们成功搭建了一个非现场监管与精准执法平台,已于9月正式运行。”综合支队一级主办崔明慧说。
“部省市三级在大气环境、水环境、污染源监控等方面共有32个子系统,但以往都是分散、独立运作的,这次我们打破信息‘孤岛’效应,将所有数据归集整合,实现一个智慧平台监测全网信息。”崔明慧介绍,“如果说此前的在线监测平台实现了‘信息化’‘数字化’,那么全新的智慧平台则实现了‘智数化’。”
智慧平台以“三库(事项库、模型库、流程库)”“两程(监管事项办理流程、违法事项处置流程)”“一单(非现场监管执法企业清单)”为基本构架,梳理监管事项清单76项、涉嫌违法事项清单22项,通过AI线索智能分析模型,自动输出提醒类、预警类及违法类三类线索,建立起监管与执法两大类闭环处置流程。
同时,构建大气环境、水环境、一证式管理、指挥调度等多个专题板块,对全市3976家排污单位、233个加油站、38645辆重型柴油货车、118家机动车检测机构、113处空气站点、42处省考以上水质站点、11处水源地保护区等环境监管监测要素实时动态监控,监测到的预警信息将第一时间移交给所在点位。
“以往,执法人员可能需要前往现场3—4次取证,才能形成完整的证据链。”崔明慧介绍,“如今有了智慧平台助力非现场执法取证,在平台上只要通过数据库将需要的线索、证据一次性收集,经审核后移交给地方点位,执法人员至多只需前往现场一次进行核实、查漏补缺即可,实现了精准执法和‘不打扰执法’。”
据了解,在使用智慧平台后,2023年上半年,南京市现场执法次数同比下降41.8%;通过在线巡查企业近9万家(次),同比上升12.5%;问题发现率同比提高9%,主要企业日均污染物排放量逐年降低。
“这个全新投用的平台还入选了今年的江苏省生态环境改革创新典型案例和第六届数字中国建设峰会数字生态文明分论坛优秀案例。”崔明慧说。
“执法+服务”
提高生态环境监管执法效能
事实上,出台地方法规、建立智慧平台并不是南京市生态环境局开展非现场监管与精准执法的初次探索。“之前,我们就加强了与公安机关的密切协作,搭建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弄虚作假模型,通过‘数据共享、情报研判、专项行动、联合办案’,积极探索生态环境‘两法衔接’办案新模式。”崔明慧说。
今年3月,南京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市公安局食药环侦支队,对全市5家城镇污水处理厂实施联合行动。前期,南京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公安局食药环侦支队通过生态环境“两法衔接”机制进行数据共享,锁定自动监控弄虚作假违法问题线索,并利用企业在线监测数据造假侦查系统开展联合研判。
“在公安部门和生态环境部门的合力下,我们已基本查清5家企业的相关案情,侦破其中4家企业‘挂瓶’干扰自动监控设备案件。目前,已经对涉案的企业和相关责任人员进行立案调查,同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理相关案件。”崔明慧介绍。
生态环境非现场监管执法工作不仅强化了对企业的监测与管理,同时,也进一步服务企业高质量发展。
“由于应税污染物细分种类较多,确定污染排放数据的专业性强且计算复杂,以往环保税的申报难度相对较大。”崔明慧介绍,“于是我们为税务部门建立一个模型数据库,实现数据共享,进一步方便税费办理,让企业办税少跑腿、更便捷。”
今年,南京市生态环境局联手税务部门,打通“数据通道”,使污染源自动监测平台和税收征管系统平台相联通,优化环保税申报方式,通过实时在线获取相关纳税人的排污信息,由以往的“逐项填报”变为“一键确认”。
“生态环境非现场监管与精准执法工作需要做到精细化监管、精准化服务、现代化管理。”下一步,南京市生态环境局将利用信息技术融合更多数据管理系统,进一步扩大非现场监管模式的覆盖面。同时,积极开展以“执法+服务”为纽带的助企纾困帮扶活动,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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